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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博体育app下载地址【年度计划】临泉县老集镇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

发布日期:2023-04-12 15:45:54 浏览次数:

  【年度计划】临泉县老集镇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

  【年度计划】临泉县老集镇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

  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总面积7000平方米,新建粮食仓储、烘干及相关配套设施

  壮大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完成及时率100%,验收合格率100%,促进农户增收

  为企业发展提供场所,提供就业岗位,吸纳群众就业,增加收入,稳定脱贫成效。

  1.新建临泉县红薯交易中心10000平方米,其中交易市场5000平方米,储存库5000平方米,预算投资1800万元。2.新建脱毒红薯苗繁育大棚300亩和组培实验室500平方米,预算投资700万元。3.新建临泉县红薯电商中心3000平方米,预算投资500万元。

  壮大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完成及时率100%,验收合格率100%,促进农户增收

  为企业发展提供场所,提供就业岗位,吸纳群众就业,增加收入,稳定脱贫成效。

  支持具备条件监测户发展特色自种自养项目,给予资金补助,自种项目每户最高不超过1500元,自养项目每户最高不超过2000元;本年度每户奖补最高不超过3000元。

  给予符合条件监测户发展自种自养项目奖补,增加收入,项目验收及时率100%,奖补资金发放率100%,实施项目监测户满意度100%。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监测户发展达标自种自养项目,增加本户经济收入的同时享受财政补贴。

  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务工,扶贫年度务工收入不低于5000元的户,每带一户奖补主体600元,奖励被带动脱贫户或监测户400元。

  给予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务工奖补,增加收入,项目验收及时率100%,奖补资金发放率100%,实施项目户满意度100%。天博体育app下载地址

  鼓励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务工,增加本户经济收入的同时享受财政补贴。

  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务工人员稳定增收,奖补资金发放率100%,满意度100%

  每只能繁母羊补贴200元,断奶以后的羊每年每只奖补100元,每户每年补贴不超过1200元。能繁母猪400、能繁母牛800,每户每年补贴不超过1600元

  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三类户)自养项目进行奖补,项目验收及时率100%,奖补资金发放率100%,实施项目监测户满意度100%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监测户实施达标自种自养项目,增加本户经济收入的同时享受财政补贴

  对自养能繁母羊脱贫户(三类户),肉羊存栏10只以上(含10只)的,每户另给予1000元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三类户)自养项目进行奖补,项目验收及时率100%,奖补资金发放率100%,实施项目监测户满意度100%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监测户实施达标自种自养项目,增加本户经济收入的同时享受财政补贴

  为脱贫户提供3-5万元资金,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补贴利息,促进脱贫户发展增收,贴息资金拨付率95%,脱贫户满意度95%

  (1)建筑面积26910平方米。主要建设标准化厂房5栋,其中1-4#厂房每栋3层,共22952平方米(含冷库1000平方米);5#厂房6层,3960平方米。配套建筑供配电,给排水,道路等配套设施,计划投资7000万元。(2)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建设精深加工厂房4栋,均为一层钢构,赫庄村2500平方米,李湖村2000平方米,半截楼村1500平方米,蒲庄村1000平方米,配套硬化路面和场地,变配电、给排水等辅助设施,计划投资1200万元。

  壮大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完成及时率100%,验收合格率100%,促进农户增收

  为周边群众提供就业岗位,吸纳群众就业,增加收入,提供技术培训,稳定脱贫成效。

  对子女在校接受大中专等职业教育的脱贫户家庭,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脱贫户满意度96%

  开发406个公益性岗位,基本工资每人1400元/月(县承担800元,乡镇承担600元);每人岗位补贴600元/月、单位岗位补贴300元/人/月及单位缴纳社保补贴。

  通过公益性岗位项目,为脱贫人口提供公益性岗位406个,天博体育app下载地址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400元左右

  开发1200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基础补贴300元/人/月,平均绩效补贴100元/人/月。对于年收入超过3600元(含3600元)且考核合格的按总收入的50%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增收奖励补贴。

  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为脱贫人口提供乡村公益性岗位12000个,每人每月岗位补贴400元左右。对年收入超过3600元(含3600元)且考核合格的按总收入的50%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增收奖励补贴。

  为脱贫人口提供就业岗位,实现就业增收。通过发放50%的一次性稳定就业增收奖励补贴,鼓励脱贫人口参加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动,进一步增加收入。

  向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含监测人口)发放一次通补贴,每年每人次500元。

  1.在(居家)就业帮扶基地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的脱贫劳动者,月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每人每月按最低工资标准50%给予岗位补贴。

  2.对招用脱贫劳动者月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居家)就业帮扶基地,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基地一次性奖励(分两次,满6个月给予600元;满24个月再给予400元)。

  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水利基础设施项目桥梁工程(二期)

  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完成及时率100%,验收合格率110%,及时拨付项目资金,解决出行难问题,方便当地群众日常出行和生活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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