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前】土陂乡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
【项目实施前】土陂乡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
东周拟建成150亩香葱、辣椒、西瓜为主的种植基地,配套大棚、路基建设、灌溉设施、排涝设施,李集70亩大棚及配套基础设施,彭店260亩大棚及配套基础设施,土北村蔬菜大棚100亩及配套设施。
为企业发展提供场所,提供就业岗位,吸纳群众就业,增加收入,稳定脱贫成效。
为企业发展提供场所,提供就业岗位,吸纳群众就业,增加收入,稳定脱贫成效。
为企业发展提供场所,提供就业岗位,吸纳群众就业,增加收入,稳定脱贫成效。
土陂乡土北村建设冷鲜库1500平方米配套设施,投资400万元;大陈村建设冷鲜库1座,总投资500万元.
为企业发展提供场所,提供就业岗位,吸纳群众就业,增加收入,稳定脱贫成效。
支持具备条件监测户发展特色自种自养项目,给予资金补助,自种项目每户最高不超过1500元,自养项目每户最高不超过2000元;本年度每户奖补最高不超过3000元。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监测户发展达标自种自养项目,增加本户经济收入的同时享受财政补贴。
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务工,扶贫年度务工收入不低于5000元的户,每带一户奖补主体600元,奖励被带动脱贫户或监测户400元。
给予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务工奖补,增加收入,项目验收及时率100%,奖补资金发放率100%,实施项目户满意度100%。
鼓励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务工,增加本户经济收入的同时享受财政补贴。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监测户实施达标自种自养项目,增加本户经济收入的同时享受财政补贴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监测户实施达标自种自养项目,增加本户经济收入的同时享受财政补贴
为脱贫户提供3-5万元资金,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补贴利息,促进脱贫户发展增收,贴息资金拨付率95%,脱贫户满意度95%
建设4万平方米小叶苦丁茶庭院种植基地,采取以奖带补的方式,每平方米奖补75元
对子女在校接受大中专等职业教育的脱贫户家庭,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脱贫户满意度96%
/人/月。对于年收入超过3600元(含3600元)且考核合格的按总收入的50%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增收奖励补贴。
400元左右。对年收入超过3600元(含3600元)且考核合格的按总收入的50%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增收奖励补贴。
的一次性稳定就业增收奖励补贴,鼓励脱贫人口参加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动,进一步增加收入。
在(居家)就业帮扶基地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的脱贫劳动者,月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每人每月按最低工资标准
对招用脱贫劳动者月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居家)就业帮扶基地,按每人
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完成及时率100%,验收合格率100%,及时拨付项目资金,解决出行难问题,方便当地群众日常出行和生活生产
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完成及时率100%,验收合格率100%,及时拨付项目资金,解决出行难问题,方便当地群众日常出行和生活生产
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完成及时率100%,验收合格率118%,及时拨付项目资金,解决出行难问题,方便当地群众日常出行和生活生产
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完成及时率100%,验收合格率100%,及时拨付项目资金,解决出行难问题,方便当地群众日常出行和生活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