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钢结构工天博体育app下载地址程施工规范

发布日期:2023-08-14 05:58:58 浏览次数:

  爱问共享资料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文档免费下载,数万用户每天上传大量最新资料,数量累计超一个亿

  PAGE1钢结构工程技术要求1、编制说明1.1相关规范是以现行法律、法规、施工规范、规程为依据,并结合我公司对工程的具体要求进行编制。本条款是对施工规范的有效补充。1.2相关规范与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同时执行,并以最高要求为准。1.3相关规范未涉及到或未描述的地方,请参照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标准执行,并以高标准为准。1.4在投标报价上,施工单位需考虑相关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合理报价。2、编制依据2.1主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第91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制度》(建设部第81号)《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部2002第2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主席令第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第82号)《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2.2钢结构专业规范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1)《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50105-2010)《栓钉焊接技术规程》(CECS226-2007)《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2015)《组合结构设计规范》(JGJ138-2016)《钢结构加固技术规范》(CECS77-96)《高层建筑钢-混凝土组合结构设计规程》(CECS230-2008)《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621-2010)2.3钢结构深化标准设计提供的施工蓝图、施工合同、设计变更文件《多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节点构造详图》(16G519)《钢与混凝土组合楼盖结构构造》(05SG522)《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构造》(04SG523)2.4钢结构材料标准《建筑结构用钢板》(GB/T19879-2015)《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08)《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1999)《合金结构钢》(GB/T3077-1999)《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709-2006)《热轧等边角钢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9787-1988)《热轧工字钢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706-1988)《热轧槽钢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707-1988)《热轧钢板表面一般质量要求》(GB/T14977-2008)《热轧H型钢和部分T型钢》(GB/T11263-2017)《六角头螺栓C级》(GB/T5780-2016)《六角头螺栓》(GB/T5782-2016)《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头螺母、点券技术条件》(GB/T1231-2006)《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幅》(GB/T3632-2008)《热轧型钢》(GB/T706-2008)《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11352-2009)《冷弯型钢》(GB/T6725-2008)《焊接H型钢》(GB/T6723-2008)《花纹钢板》(GB/T3277-1991)《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T5313-2010)《建筑用压型钢板》(GB/T12755-2008)2.5钢结构焊接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2012)《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8110-2008)《融化焊用钢丝》(GB/T14957-1994)《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GB/T5293-1999)《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GB/T10433-2002)《电焊条焊接工艺性能评定方法》(JB/T8423-96)《碳钢药芯焊丝》(GB/T10045-2001)《碳弧气刨碳棒》(JB/T8154-1995)《焊接术语》(GB/T3375-1994)《焊接符号表示法》(GB/T324-2008)《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的推荐坡口》(GB/T985.1-2008)《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GB/T985.2-2008)《焊接质量要求金属材料的融化焊》(GB/T12467.1~4-2009)《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焊接目视检验规范》(CECS71-1994)《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JB/T7949-1999)2.6钢结构防腐防火标准《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51249-2017)《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T50046-2008)《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8923-2011)《建筑构件防火喷涂材料性能试验方法》(GB/T110-2013)《漆膜附着力测定法》(GB/T1720-1979)《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GB/T9286-199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T50016-2014)《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2002)《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GB/T9978-2008)《建筑构件防火喷涂材料性能试验方法》(GA/T110-2013)《涂料细度测定法》(GB/T1724-1979)《涂料储存稳定性实验方法》(GB/T6753.3-1983)2.7钢结构验收标准钢结构施工与验收应满足国家、行业的有关标准,相应的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如有更新规范,则以最新的规范为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T50300-201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T50755-2012)《碳钢、低合金钢焊接构件焊后热处理方法》(JB/T6046-199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T11345-2013)《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203-200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8)《钢结构制作与安装规程》(DG/TJ08-216-201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厚钢板超声检测方法》(GBT2970-2016)《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方法》(GB5777-2008)《多功能钢铁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GB/T12612-2005)《压型金属板工程应用技术规范》(GB50896-2013)3、钢结构方案清单及BIM、深化设计3.1施工方案清单钢结构加工制作、安装前需提交施工方案,其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钢结构施工组织设计钢结构埋件施工方案钢结构临时用电方案钢结构深化方案钢结构加工方案钢结构安装方案钢结构胎架临时支撑方案钢结构焊接专项方案钢结构测量专项方案钢结构安全应急预案钢结构防腐、防火专项方案钢结构季节性施工专项施工方案(含雨季和冬季)农民工工资保障专项措施方案钢结构简易安装方案(吊链、电葫芦、拔杆)二十四小时抢工施工专项措施方案钢结构质量和成品保护专项方案钢结构检测试验和焊接工艺评定、焊工考试专项方案钢结构深化设计专项方案3.2钢结构BIM和深化设计3.2.1钢结构BIM(1)钢结构根据结构图纸需进行钢结构BIM设计;(2)钢结构BIM设计按照BIM顾问要求的深度、文件版本、输出格式设计;(3)与设计院、BIM咨询单位配合,要求做好如下几项工作:1)在施工开始阶段形成深化的BIM或兼容BIM三维模型。2)根据业主和设计单位的补充信息、施工场地临时信息等,对BIM模型进行设计深化和完善,并于钢结构深化完成后10

  天内提交相应的施工阶段BIM模型。3)钢结构BIM设计和信息化,在施工过程中开展应用(不限于二维码等构件信息管理)。4)及时进行模型整合,确保模型的可使用性;利用相关BIM软件进行分析,指导现场施工。5)施工阶段对BIM模型进行维护,对BIM模型进行及时调整,使模型始终保持与施工实际相一致。6)及时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深化设计进行修改和完善;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进度,及时修改、更新BIM模型;项目移交时,提交与实际项目信息一致的,满足运维管理阶段信息查询检索应用要求的竣工BIM模型。3.2.2钢结构深化设计钢结构加工制作、安装前需提交深化设计图纸,深化图纸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深化设计说明构件加工制作零件图和构件图构件三维空间模型图及构件平面布置图构件安装工艺图节点大样图,箱型、双腹板等封闭构件的端头封闭隔板节点构件材质要求焊缝形式及螺栓连接要求防腐、防火涂装做法其它需要说明的要求4、材料4.1材料品牌钢结构主要材料,按表4.1内列出供应商名录选择:4.2材料证明文件4.2.1供应厂商应提供钢材出厂证明书,内容包括所有现行相关法规和规范检验项目中所列的所有数据、证书,还应指出钢材的级别及其所有试验结构。4.2.2确保所有材料必须符合本技术要求的规定和相应规范要求和检验标准,并应按批次提供相应的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单,以保证原材料的出厂质量。4.2.3钢材、焊材的质量证明书、复验单及报料单等数据,按单项工程分册装订,以备查用。4.3材料检验4.3.1采用的原材料及成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成品按国家规范进行复验,并经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送样。4.3.2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承包人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1)国外进口钢材(2)钢材混批(3)板厚≥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4)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5)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6)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4.3.3主控项目的检验与检测(1)性能检测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本工程主要采用Q235B、Q345B等钢材,其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08)、《建筑结构用钢板》(GB/T19879-2015)的要求,应保证材料的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点、冷弯试验、冲击韧性合格。当有厚度方向性能要求时,尚应符合《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T5313-2010)的要求。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的要求;钢材应具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同时应具有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当设计对钢板厚度方向性能有要求时,大于40mm时,其沿板厚方向截面收缩率应符合国家标准《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T5313-2010)关于Z15级和Z25的规定值。(2)化学成分检测钢材碳、硫、磷的化学成分要求试验方法按国家标准《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222-2006)规定进行复验取样。按国家标准《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T223)和《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的光电发射光谱分析方法》(GB/T4336-2016)的规定进行试验。(3)力学性能检测钢材力学性能指标拉伸、冲击和弯曲按国家标准《钢材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取样规定》(GB/T2975-1998)规定进行取样,厚度方向性能按《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T5313-2010)规定进行取样。拉伸试验按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式》(GB/T228)的规定进行试验;夏比冲击试验按国家标准《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GB/T229-2007)的规定进行试验;弯曲试验按国家标准《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232-2010)的规定进行试验;(4)钢材的复验钢材复验按照《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执行,以及其它国家现行钢结构法规、规范、标准。4.3.4一般项目的检验与检测(1)尺寸、外观检验热轧钢板的尺寸、外形等允许偏差符合国家标准《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709-2006)和《建筑结构用钢板》(GB/T19879-2015)的规定。(2)钢材的表面外观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当钢材的表面严禁出现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钢材表面涂装前严禁有锈蚀,若出现锈蚀打磨干净后进行涂装;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4.4材料使用4.4.1材料排版及下料加工后的重要材料应按质量管理的要求作钢印移植。4.4.2当钢材使用品种不能满足设计要求需要其它钢材进行代用时,代用钢材的化学成分及机械性能必须与设计中被采用的基本一致,同时须取得建筑师、监理、业主方的书面认可。4.4.3所有型材一律采用轧制型材,无特殊情况不得采用板材焊接代替,如要进行代替,则必须取得设计单位、监理、发包方的书面认可。4.5钢材4.5.1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所用各种材料均应有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及现场检验合格证明,并应按国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抽检。4.5.2钢结构应是可焊接钢,一般限制在Q235钢,Q345钢,Q390钢和Q420钢。其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的有关规定。4.5.3所有钢材的尺寸、截面及重量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钢材表面不应有裂缝、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也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4.5.4承包人应对每批不同截面的钢材,提交由生产厂发出的生产证明书,当中包括钢材的机械及化学性质试验结果,并需得到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方可使用。4.5.5所有方管均需采用专业厂家生产的管材,可用卷板生产或用圆管挤压形成,并得到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的准许,方可使用。4.5.6钢材不应扭曲,其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1000,且不大于5.0mm。4.5.7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应符合现有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规定的C级及C级以上。4.5.8承包人应确保所使用的钢材应保证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冷弯试验等力学性能和磷、硫、碳等化学成分含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对焊接结构尚应保证碳当量符合限值。承重结构钢材和铸钢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伸长率大于20%;应具有良好的可焊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4.5.9采用进口钢材时,其性能及指标均须等同或优于设计要求。所有进口钢材,除必须提供质保书外,还需提供材料现场试验的各种报告(化学成分及机械性能等)。4.5.10所有钢管、型材壁厚截面公差只允许出现正公差,且满足规范相应要求,严禁出现负公差。4.5.11工程所用钢材及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当采用其他钢材,焊接材料替代设计选用的材料时,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4.5.12钢材的力学、机械性能、化学成分,应分别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2008,《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低合金高强度钢》GB/T1591-2008,《高层建筑结构用钢板》YB41040-2000,《钢拉杆》GB/T20934-2016的规定。4.5.13板厚大于等于40mm的钢板,应采用国产100%探伤正火板。凡板厚(管壁厚)≥40mm或节点构造及焊接形式中有可能出现层状撕裂的板厚≥25mm的钢板,板厚方向截面收缩率均应满足《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T5313-2010的相关要求如下:①25mm板厚(管壁厚)40mm且节点构造及焊接形式中有可能出现层状撕裂的钢板应满足Z15性能要求;②40mm板厚(管壁厚)50mm的钢板应满足Z15性能要求;③50mm板厚(管壁厚)70mm的钢板至少应满足Z15性能要求,当节点构造及焊接形式中有可能出现层状撕裂时尚应满足Z25性能要求;④板厚(管壁厚)≥70

  mm钢板至少应满足Z15性能要求,当节点构造及焊接形式中可能出现层状撕裂时尚应满足Z35性能要求。4.5.13冷弯薄壁型钢构件应符合《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的规定。无缝钢管的交货状态为热轧或热处理状态。直缝焊管交货条件满足《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2016)的规定,但应经过后处理,消除残余应力,当材质为Q345时,力学性能应满足《低合金高强度钢》(GB/T1591-2008)的规定。4.5.14钢管选用当钢管直径小于500mm时采用无缝钢管,当管径大于500mm时采用焊接直缝钢管,所有管材壁厚不得出现负公差。4.6焊材焊接材料的选配必须满足设计图纸的要求与焊接工艺的需求,选用原则如下:4.6.1选用的焊接材料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且其产生的焊接金属的机械性能不低于母材(或次要母材)的机械性能。4.6.2本工程采用的焊接材料,按生产批号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的试件焊接过程和试样取样送检过程应通知监理单位材料员和钢结构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由国家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检测单位进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4.6.3圆柱头焊钉的材质、化学成份和性能应符合《电弧螺栓焊用圆柱头焊钉》(GB10433-2002)的规定;焊钉的外观质量和焊接瓷环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生产厂家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焊钉性能检验及焊接端的鉴定试验报告。4.6.4手工焊用焊条1)焊条外观不应有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等缺陷;焊剂不应受潮结块。2)手工焊接用的焊条,其熔敷金属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2012)的规定。4.6.5气体保护焊用焊丝和气体1)气体保护焊实芯焊丝外观尺寸、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应符合《气体保护焊用钢丝》(GB/T14958)和《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8110-2008)的规定。2)气体保护焊用药芯焊丝,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低合金钢药芯焊丝》(GB/T17493-2008)的规定。3)CO2气体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接用二氧化碳》(HG/T2537-1993)中优等品的要求,CO2含量不应低于99.9%,水蒸汽与乙醇总含量不应大于0.005%,并不得检出液态水。4.6.6埋弧焊用焊丝和焊剂焊丝应符合现行标准《熔化焊用钢丝》(GB/T14957-1994)和《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GB/T12470-2003)的规定。焊剂应符合《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GB/T12470-2003)的规定。焊钉及焊接瓷环的规格、尺寸及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弧螺栓焊用圆柱头焊钉》(GB/T10433-2002)中的规定。4.6.7选择以上未包含的焊接材料,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要求选择使用。4.6.8购入的焊接材料应具有钢厂和焊接材料厂出具的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其他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4.6.9焊接材料的贮存应满足各焊接材料厂出具的使用说明书中相关要求。4.6.10焊接材料使用前,必须按其使用说明书上所列要求进行烘焙等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发放使用。4.6.11焊材领用须根据本工程“焊接工艺评定”中对焊材的选配结论领用,严禁混淆领用。4.7螺栓和栓钉4.7.1普通螺栓普通螺栓(安装螺栓、永久螺栓):4.8级C级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C级》GB/T5780-2016和《六角头螺栓》GB/T5782-2016的规定。锚栓:Q345B,应符合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08的规定,当设计有要求时需满足设计要求。4.7.2高强螺栓1)本工程采用10.9级摩擦型连接高强度螺栓,产品选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及连接副。高强度螺栓的质量标准应符合《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2011)、扭剪型螺杆及螺母、垫圈应符合国家标准《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3632-2008、《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技术条件》GB/T3633的规定。大六角型及配套的螺母、垫圈应符合《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T1228-2006、《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GB/T1229-2006、《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GB/T1230-2006、《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1231-2006,当设计有要求时需满足设计要求。2)抗滑移系数检验用的试件由制造厂加工,试件与所代表的构件应为同一材质、同一摩擦面处理工艺、同批制作、使用同一性能等级、同一直径的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并在相同条件下同时发运。3)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按批号、规格分类保管,室内存放,堆放不宜过高,防止生锈和沾染脏物。4)高强螺栓检测报告应该由具备检测资质的实验室检测并出具报告。4.7.3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应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在构件出厂前,应按批作抗滑移系数实验,并出具试验报告,出厂时应按批附三套与构件相同材质、相同处理方法的试件,给安装单位复验抗滑移系数。4.7.4栓钉采用圆柱头焊钉,满足设计标准和《圆柱头焊钉》GB10433-2002的规定,当设计有要求时需满足设计要求。4.8涂装材料4.8.1钢结构防腐涂料、防火涂料、稀释剂和固化剂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涂刷遍数、涂刷厚度、耐火极限等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4.8.2涂料的牌号、品种、颜色及有效期应与其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外露构件的涂装颜色有特殊要求需业主建筑设计师确认颜色后施工。开启后,不应存在结皮、结块、凝胶等现象。承包人需负责更换任何质量不合格的防腐涂料和防火涂料。4.8.3钢构件外部没有其它饰面材料的表面需要做氟碳喷涂,做氟碳喷涂前做过防火涂料的基层需要先打磨平整并刮腻子,再在表面做氟碳喷涂。正式施工前需先做试验及样板,确保粘结牢固及效果。4.8.4钢结构涂装工程应在构件质量经驻场/现场监理工程师检验验收合格后进行,为保证兼容性钢结构底漆、中间漆、面漆、防火涂料需具备相容性,使用年限20年。4.8.5防火涂料质量应符合《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2002)标准。防火涂料涂于中间漆之上,防火涂料与钢结构中间漆、面漆应具有相容性,超薄防火涂料与防腐涂料(底漆/中间漆/面漆)宜采用同一品牌;防火涂料必须有国家检测机构的耐火性能检测报告和理化性能检测报告;有消防监督机关(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3C认证证书;有生产厂方的合格证,并应附有涂料名称、技术性能、制造批号、储存期限和使用说明书等质保资料。4.9其他材料4.9.1钢结构用橡胶垫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4.9.2钢结构工程所涉及到的其他特殊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4.9.3工程中使用以上未列明材料时,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4.10不使用的材料已知的有害材料、政府不允许使用的材料、不满足规范要求的材料及未经批准的材料不应使用。4.11材料替换4.11.1原则不允许材料替换。若因市场采购不到、材料停止生产等因素制约,需对指定的图纸所示的材料进行替换,施工前,投标人应上报详细资料,所有上报资料需同时提供证据证明替换材料满足技术要求和得到发包方及监理工程师批准。4.11.2某种工程材料如果于中国规范或技术标准中无相关标准,可采用国外标准,但需得到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批准,应试验验证以证明该标准等于或高于中国规范或技术标准。4.11.3所有新材料使用前,必须得到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批准。4.11.4所有不属于本合同内的材料,应搬离工地,费用由钢结构承包人自付。4.11.5施工期间,除非得到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设计院批准,否则任何材料,不论是否有最好的效果,不可擅自使用。5、焊接5.1焊接工艺评定5.1.1开始钢结构加工制作前,应编制焊接工艺评定方案。焊接工艺评定方案,是针对现场钢结构焊接施工特点,选用工程中最具特点的

  焊接位置进行试验。按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中“焊接工艺评定”的具体规定及设计施工图的技术要求,在施工前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在钢结构构件制作及安装施工之前进行焊接工艺评定:1)国内首次用于钢结构工程的钢材(包括钢材牌号与标准相符但微合金化元素的类别不同和供货状态不同,或国外钢号国内生产);2)国内首次应用与钢结构工程的焊接材料;3)设计规定的钢材类别、焊接材料、焊接方法、接头形式、焊接位置、焊后热处理制度以及施工单位所采用的焊接工艺参数、预热后热措施等各种参数的组合条件为施工企业首次采用。5.1.2各项(包括风割)试验应在焊接工艺评定方案指导下完成,并采用将在工程中实际使用的材料作为试验的样品。5.1.3试验样品应从将在工程中实际使用的材料中挑送并做好标记。5.1.420mm厚的试验材料可代表≤20mm厚的材料,38mm厚的试验材料可代表20mm至38mm厚的材料,超过38mm厚的材料按每增加6mm做一次试验。5.1.5焊接程序试验应包括代表实际工程加工条件下,模拟的最不利情况下试件的焊接。如实际制作前已经涂底漆,在试验前样品材料也应涂相同底漆。焊后试件应不不低于10℃的环境中放置72小时以上,然后截断作裂隙和其它缺陷检查。5.1.6焊接工艺评定根据钢结构的设计节点形式、钢材类型、规格、采用的焊接方法、焊接位置等,指定焊接工艺评定方案,拟订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指导书,按规定实施焊接试件、切取试样并由具有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认证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试验。5.1.7焊接工艺评定的施焊参数,包括热输入、预热、后热制度等应根据被焊材料的焊接性制订。5.1.8焊接工艺评定所用设备、仪表的性能应与实际工程施工焊接相一致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焊接工艺评定所用的钢材、焊接材料必须与实际工程所用材料一致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具有生产厂出具的质量证明文件。5.1.9焊接工艺评定试件应由技能熟练的持有效证件焊接人员施焊。5.1.10焊接工艺评定试验完成后,应由评定单位根据检测结果提出焊接工艺评定报告,连同焊接工艺评定指导书、评定记录、评定试样检验结果一起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单位审查备案。5.1.11不同焊接方法的评定结果不得相互代替。5.1.12不同钢材的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5.1.13不同类别钢材的焊接工艺的评定结果不得互相代替;5.1.14Ⅰ、Ⅱ类同类别钢材中当强度和冲击韧性级别发生变化时,高级别钢材的焊接工艺评定结果可代替低级别钢材;不同类别的钢材组合焊接时应重新评定,不得用单类钢材的评定结果代替。5.1.15接头形式变化时应重新评定,但十字接头评定结果可代替T形接头评定结果,全焊透或部分焊透的T形或十字形接头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评定结果可代替角焊缝评定结果。5.1.16焊条手工电弧焊时,下列条件之一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工艺评定:1)焊条熔敷金属抗拉强度级别变化;2)由低氢型焊条改为非低氢型焊条;3)焊条直径增大1mm以上。5.1.17熔化极气体保护焊时,下列条件之一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工艺评定:1)实芯焊丝与药芯焊丝的相互变换;药芯焊丝气体保护与自保护的变换;2)单一保护气体类别的变化;混合保护气体的混合种类和比例变化;3)保护气体流量增加25%以上或减小10%以上的变化;4)焊炬手动与机械行走的变换;5)按焊丝直径规定的电流值、电压值和焊接速度的变化分别超过评定合格值的10%、7%和10%。5.1.18埋弧焊时,下列条件之一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工艺评定:1)焊丝钢号变化;焊剂型号变化;2)多丝焊与单丝焊的变化;3)添加与不添加冷丝的变化;4)电流种类与极性的变化;5)按焊丝直径规定的电流值、电压值和焊接速度的变化分别超过评定合格值的10%、7%和15%。5.1.19电渣焊时,下列条件之一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工艺评定:1)板极与丝极的变换,有、无熔嘴的变化;2)熔嘴截面积变化大于30%,熔嘴牌号的变换,焊丝直径的变化,焊剂型号的变换;3)单侧坡口与双侧坡口焊接的变化4)焊接电流种类与极性的变换;5)焊接电源伏安特性为恒压或恒流的变换;6)焊接电流变化超过20%或送丝速度变化超过40%,垂直进行速度超过20%。7)焊接电压值变化超过10%8)偏离垂直位置超过10°;9)成形水冷滑块与挡板的变化;10)焊剂装入量变化超过30%;5.2焊接前准备5.2.1在进行钢结构工程之前,钢结构分包方应提交钢结构制作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焊接的全过程,母材的规格、厚度及相关尺寸,工厂和工地焊接,喷砂、除锈、切割、组装成型、端部铣平及安装焊缝坡口等工序,焊条和其它损耗材料的级别、型号和尺寸、冬季焊接、雨季大风天气焊接、安全措施、质量保证措施、不同构件焊接工艺顺序。5.2.2构件焊接应根据设计要求、《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及其他所有现行相关法规和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后续步骤,使用的工具和场地,以及应用的试验和检测方法,都应满足相应的所有现行法规和规范中包含的有关要求。5.2.3手工焊接时,应注明焊条的规格,焊接电流和每条焊条的焊道长度或缝焊的焊角长度及焊道数量。5.2.4半自动、自动和机械焊时,应注明焊材的规格、焊接电流、焊弧电压、焊头的速度、焊丝给进速度,焊条加长长度或填缝焊的焊角长度及焊道数量,气体流量及其它加工材料的消耗量等。5.2.5焊接工艺准备要具体规定焊接条件、焊接环境、焊前清理、预热后热处理、电流调试、气体检验、焊接材料等,根据具体情况,列明在使用前焊接消耗材料干燥或烘焙时的温度和所需时间等;边缘加工、拼接和多道次焊接的焊次安排及数量的草图;夹具或定位、垫料等;焊接位置、次序;最低预热温度和层间温度范围;背面清根;焊后热处理及其它有关数据。5.2.6构件制作前应完成相应部位深化设计审批。5.2.7焊工专业资格(1)所有焊工均应是具备专业操作证书的合格人员。构件制作前,应对所有焊工进行证件资质审查,承包商需报所有合格焊工的操作证书。(2)焊接前需对焊接规范要求工艺评定的原材和焊缝做焊接工艺评定并且经有资质的单位出具工艺评定报告。5.2.8特殊复杂构件的工艺性试验(1)编制指导焊工焊接产品焊缝的焊接工艺设计书;(2)按标准通过焊接试板和试样的检验,证明按该焊接工艺设计的焊接接头完全符合产品设计规程的要求。5.3焊接技术要求5.3.1跟翼缘板和腹板的对接焊缝,应于翼缘和腹板成一体之前完成。5.3.2所有焊缝必须满焊,并且完成正确的焊缝条数,焊缝内不得有熔渣和其它夹杂物,每次施焊后,应仔细、迅速地清楚暴露焊接部上所有附着的熔渣。5.3.3焊接程序应使变形最小,并且局部变形可在完成结构中忽略不计。5.3.4对于焊接,与每根电焊条的最大熔化长度对应的最小焊缝横截面积,以及预热处理,均应按所有现行相关法规和规范规定的要求执行。5.3.5首条焊缝的背面适当刨边并将焊着金属清除后,方可焊接背焊缝。5.3.6焊缝末端应完全达到入口厚度,对所有主要焊缝都应采用引弧板,使主体钢板的两侧都得以适当保护。引弧板不得烧掉,割去引弧板后遗留的附加金属应用机械加工或其它标准方法除去,并应使焊接部位的末端和表面光滑平整。引弧板应可识别并留待检查。5.3.7现场焊接的天气环境须满足以下要求:温度≤40℃,湿度≤90%,风力小于4级,并做好防雨措施。5.3.8所选用的焊接材料应与母材匹配,应符合设计单位和施工规范的规定。5.3.9焊接前应熟悉每一个部位设计所采用的焊缝种类,了解相对应的参数要求,保证焊接时准确无误。5.3.10焊接过程中应尽量采用高位焊接,保证焊缝长度和焊脚高度符合设计要求。做到边焊接边检查,在保证焊接连续的条件下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及时补焊。5.3.11构件焊接安装完毕后应用火焰切割去除引弧板和安装耳板,并修磨平整。不得用锤击落引弧板和安装耳板。5.3.12焊接施工应严格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

  2011)的规定,当焊接的数量达到规范所规定的检验批的要求应及时报验,用目测、探伤等方法检查焊接质量。5.3.13对于设计要求的热轧(或热成型)方管,不得采用四块钢板拼凑焊接成方管。当设计需要时,可采用焊接或卷板,挤压成型。当采用卷板生产或用圆管挤压形成时,方管转角半径R=2.5t。焊接应采用中、高频焊,并尽量采用热处理等有效手段消除焊接应力。钢构件加工制作前应将方管样品、加工工艺、质量标准提交给设计单位和监理部门,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生产。5.3.14工字型与十字形的柱、SRC柱钢骨之翼缘与腹板的组合焊缝,在柱梁接头及其上下各500高度范围内应采用全熔透坡口焊接;其它区域,应采用部分熔透K型坡口焊。5.3.15柱竖向接头应采用全熔透坡口焊接接头。5.3.16加强层工字型斜撑翼缘与腹板的组合焊缝应采用全熔透坡口焊接。5.3.17斜撑纵向拼接采用栓焊连接,腹板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连接、翼缘全熔透坡口焊。5.3.18所有悬挑钢梁,翼缘与腹板的组合焊缝,应采用全熔透坡口焊。5.3.19预埋件焊接任何与预埋件有关的焊接应在混凝土浇筑至少7天后进行。当需要在预埋件上进行焊接时,承包商应证明在混凝土表面产生的热量不会对混凝土的机械性能产生有害影响,且不会损害预埋件的承载力。5.3.20对接焊缝对接焊缝应尽可能使用起止垫板以确保端部的有效焊缝高度,且符合下述要求:(1)垫板的技术要求应与所焊材料相同。(2)垫板的预处理方法应与所焊构件相同。(3)焊接完成后,垫板用切割法拆除。构件与垫板连接的部位,应修磨平滑,并检查有无任何裂纹。5.3.21焊接工艺试验除合同及规范要求的焊接工艺试验以外,对下列情况应进行焊接工艺试验:(1)钢筋机械连接接头与工程中最大厚度钢板的焊接;(2)柱全截面拼接焊缝,须涵盖图纸中所显示的所有厚度范围;(3)斜撑与梁、柱节点板的连接,须考虑现场可能遇到的各种方位;(4)箱形截面柱的纵向焊缝;(5)边梁与柱节点的连接;(6)柱的纵向焊接;(7)柱的连接焊接。5.3.22焊接环境(1)焊接作业区的相对湿度不得大于90%。(2)焊件处于潮湿环境下,如表面潮湿或有雨冰雪覆盖时,应采取加热等去除潮湿的措施。5.3.23定位焊(1)定位焊必须由持焊工合格证的工人施焊。(2)定位焊接使用的焊接材料应与正式的焊接材料一致。(3)定位焊焊接工艺要求应与正式的焊接工艺相同,对于厚板焊接定位焊焊接的预热温度应高于正式施焊温度。(4)定位焊缝若不得已在坡口内进行时,其焊缝高度应小于坡口深度的2/3,长度宜大于40mm。(5)定位焊的长度和间距,视母材厚度、结构长度而定,无特别指定时,按表5.3.24规定的定位焊的长度和间距。表5.3.24定位焊长度和间距序号板厚(T)定位焊长度(mm)定位间距(nm)手工电弧焊1T≦3.230200-30023.2≦T≦2540300-4003T≥2550300-4005.3.25引弧板和引熄板(1)对接、T型对接、角接焊缝,应在焊缝始、终端安装焊接引弧、熄板。(2)引弧、熄板坡口应与主焊缝坡口吻合,也可用碳弧气刨刨出坡口。(3)引弧、熄板应用与母材相同的钢材。(4)引弧、熄板的长度:手工焊大于35mm,自动焊大于100mm。(5)始焊时引弧应在引弧板上进行,焊接过程再引弧应在焊缝坡口内,不允许在非焊接区的母材表面上引弧,以防将母材划伤。(6)收弧时应将弧坑填满,避免收弧时出现弧坑裂纹。在焊缝未端收弧时应在引熄板上进行。(7)引弧、熄板在去除时,应用氧乙炔气割,不得用锤击落。在距离母材1-3mm处割去后,用砂轮打磨光顺,与构件表面齐平。5.3.26焊接通用规程(1)由于后层对前层有退火作用,并能改善前层焊缝和热影响区的组织,采用多层多道焊,每一焊道完工后应将焊渣清除干净并仔细检查和清除缺陷后再进行下一层的焊接。(2)每层焊缝始终端应相互错开50mm左右。(3)层间温度必须保持与预热温度一致,采用电加热、火焰加热器等加热,并采用红外线)每道焊缝一次施焊中途不可中断。(4)焊接过程中采用锤击消除焊接应力或焊后采用振动消除应力。(5)焊接过程要注意每道焊缝的宽深比大于1.1。5.3.27消除焊接残余应力构件焊接时产生瞬时应力,焊后产生残余应力,并同时产生残余变形。控制变形,往往采取措施来增大被焊构件的刚性,以求减小变形,而忽略与此同时所增加的瞬时应力与焊接残余应力。在未产生裂纹的情况下,残余应力在结构受载时内力均匀化的过程中往往导致构件失稳、变形甚至破坏。因此焊接应力的控制与消除在本工程制作过程中十分重要。应优先于构件的残余变形给予考虑。5.3.28厚板焊接(A).厚板焊接工艺由于材料为低合金结构钢,含有少量的合金元素,淬硬倾向大,焊接性差,焊缝中极易出现裂,因此厚板焊接是本工程的重难点:(1)焊接材料①选择强度、塑性、韧性相同的焊接材料,并且焊前要进行工艺评定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焊接,焊接材料选择低氢型焊接材料。②CO2气体保护焊:选用药芯焊丝。(2)焊前预热为减少内应力,防止裂纹,改善焊缝性能,母材焊接前必须预热。采用电加热和火焰加热两种方式,火焰加热仅用于个别部位且电加热不宜施工之处,并应注意均匀加热。电加热预热温度由热电仪自动控制,火焰加热用测温笔在离焊缝中心75mm的地方测温,测温点应选取加热区的背面。(3)工艺参数选择为提高过热区的塑性、韧性,采取小线能量进行焊接。根据焊接工艺评定结果,选用科学合理的焊接工艺参数。(4)焊接过程采取的措施①由于后层对前层有消氢作用,并能改善前层焊缝和热影响区的组织,采用多层多道焊,每一焊道完工后应将焊渣清除干净并仔细检查和清除缺陷后再进行下一层的焊接。②每层焊缝始终端应相互错开50mm左右。③层间温度必须保持与预热温度一致。④每道焊缝一次施焊中途不可中断。⑤焊接过程中采用边振边焊技术或锤击消除焊接应力。(5)采取合理的焊接顺序及坡口形式可降低焊缝内应力:(6)后热:后热有利于氢的逸出,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残余应力,适当改善焊缝的组织,降低淬硬性,焊后立即将焊缝加热至200-250℃,并且保温时间不得小于1小时。(7)质量控制:对焊缝内部质量在焊后24小时按规定进行无损检测。(8)厚板焊接防止层状撕裂的措施(B).厚板加热方法厚板焊接预热,是工艺上必须采取的工艺措施,对于本工程钢结构焊接施工采用电加热板预加热的方法。加热时应力求均匀,预热范围为坡口两侧至少2t,且不小于100mm宽,测温点应在离电弧经过前的焊接点各方向不小于75mm处;预热温度宜在焊件反面测量。当构件较长(L10米)时,在焊接过程中,厚板冷却速度较快,因此在焊接过程中一直保持预加热温度,防止焊接后的急速冷却造成的层间温度的下降,焊接时还可采取焊后立即盖上保温板,防止焊接区域温度过快冷却。(C)焊接过程控制1)定位焊:定位焊是厚板施工过程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部位。由于厚板在定位焊时,定位焊处的温度被周围的“冷却介质”很快冷却,造成局部过大的应力集中,引起裂纹的产生,对材质造成损坏。解决的措施是厚板在定位焊时,提高预加热温度,加大定位焊缝长度和焊脚尺寸。2)多层多道焊:在厚板焊接过程中,坚持的一个重要的工艺原则是多层多道焊,严禁摆宽道。这是因为厚板焊缝的坡口较大,单道焊缝无法填满截面内的坡口,而一些焊工为了方便就摆宽道焊接,这种焊接造成的结果是,母材对焊缝拘束应力大,焊缝强度相对较弱,容易引起焊缝开裂或延迟裂纹的发生。而多层多道焊有利的一面是;前一道焊缝对后一道焊缝来说是一个“预热”的过程;后一道焊缝对前一道焊缝相当于一个“后热处理”的过程,有效地改善了焊接过程中应力分布状态,利于保证焊接质量。3)焊接过程中的检查:边施工、边检查。5.3.29栓钉焊接(1)栓钉要求1)栓钉的直径和长度应按图纸和规范的要求。2)栓钉按国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其焊接检验也按国家规范进行。3)栓钉保存时应有防潮措施;栓钉级母材焊接区如有水、氧化皮、铁锈、漆、油污、水泥灰渣等杂质,应清除干净后方可

  天博体育app下载地址

  施焊。受潮的焊接瓷环使用前应经120℃烘干2小时。(2)测试和检验1)施工前测试在开始焊接前或改变焊接工艺或设置焊接参数时都要按以下方式进行至少2个焊钉的焊接测试:=1\*GB3①焊钉外观检查,焊缝360°饱满才认为可以接受。=2\*GB3②当焊缝冷却后,用榔头敲击使栓钉弯曲30°,在焊接面上不得有任何缺陷。=3\*GB3③所有进行这项工作的工人都要进行焊前测试。2)检验(弯曲试验)=1\*GB3①每天焊接施工都要从每根柱上选取保1%(且不少于一个)栓钉用榔头敲弯15°。=2\*GB3②所有的栓钉都要进行外观检查,如果有不是360°饱满的或修补过的栓钉,要弯曲15°检验。=3\*GB3③对不是360°饱满的栓钉应从不饱满的一侧进行。=4\*GB3④当施焊环境温度低于0℃时应对焊接区采取加热措施,打弯试验的数量应增加1%。3)返修如果不能满足测试要求,在每一个不合格的栓钉旁再焊一个新的栓钉。弯曲的栓钉若证明是合格的则可以接受并保留弯曲状态。4)其他熔焊栓钉的施工需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5.3.30焊接检验方法对接焊缝和角焊缝所进行的无破损检验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和其它相关的规范。5.4焊接检验5.4.1检验时间焊缝检验应在完成后不少于24小时之后按照超声波检测法检查焊缝质量。任何类似裂缝的状况都应于检测后及时向业主及监理汇报。5.4.2焊缝质量检查:(1)外观检验焊接之检验需满足《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和其它相关标准。焊缝质量的外观检查,应在焊缝冷却后进行。低合金钢焊缝,焊接完毕24h后方可进行外观检查。所有焊缝均进行100%外观检查。焊缝外观质量标准和质量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没有明显的裂纹、撕裂或未焊透现象。焊缝尺寸及长度应不少于图纸要求。任何掏刷只可间断出现,且不得大于0.5mm深度。除非另有说明,应是用全熔透焊接。若只需单面焊接,可间断焊透,而未焊透深度不得大于1.5mm。角焊根部间隙不得大于1.0mm,且不小于0.5mm。过穿透深度不得大于3mm。钢筋焊接接口应平滑无重叠现象。定线(T是最薄部份的厚度)与3mm之较小值。焊缝检验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执行。(2)焊缝质量检查:1)焊接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记录,施工结束时,应准备一切必要的资料以备检查。2)焊缝表面缺陷应100%检查,检查标准按照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进行。3)焊缝内部缺陷检查: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焊缝质量等级一级二级符合标准内部缺陷超声波探伤评定等级Ⅱ级Ⅲ级《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11345《钢结构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检验等级B级B级探伤比例100%20%内部缺陷射线探伤评定等级Ⅱ级Ⅲ级《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检验等级AB级B级探伤比例100%20%注:探伤比例计算方法按照GB50205-2001中表5.2.4。4)无损检测应在外观检查合格后进行。5)焊缝无损检测报告签发人员必须持有相应探伤方法的Ⅱ级或Ⅱ级以上资格证书。6)磁粉探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缝磁粉检验方法和缺陷磁痕的分级》(JB/T6061)的规定,渗透探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缝渗透检验方法和缺陷迹痕的分级》(JB/T6062)的规定。5.4.3超声波检验进行超声波检验的焊接,必须满足《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的要求以及下列要求:(1)焊接面不应有诸如裂纹、撕裂、未焊合或未熔透等反射迹象,该反射迹象可被视为平面缺陷。厚度小于宽度25%的裂缝可视为平面缺陷。注意:对于局部贯透焊接,不可以因所指定的未熔合部分而拒绝验收。未熔化部分的大小要量度及记录,不得大于指定的宽度。(2)所有立体缺陷,若其厚度大于或等于阔度的25%,须要重新测度。若符合下述条件,该焊接为不合格:其阔度大于6mm与T/6之较小值,或其阔度大于1.5mm(但是小于6mm与T/6之较小值)或长度大于20mm。(3)两个相邻的缺陷,若其间隔不大于较长缺陷的两倍长度,则视为一个连续的缺陷。(4)缺陷所在位置,由焊口的末端算起,不应小于其自身长度的两倍。5.4.4磁性微粒或致密性检验进行磁性微粒或致密性检验的焊接,必须满足《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以及下述要求:(1)焊接处没有裂纹、撕裂和未焊透现象。(2)任何掏刷只可间断出现,且不得大于0.5mm深度。(3)孔隙的直径总和:每25mm长连续焊缝,不得大于10mm;每300mm长焊缝,不得大于20mm。(4)单个缺陷的最大长度应小于2/3的有效焊缝高度,且不超过20mm。(5)由焊接端点或相邻缺陷点起算,缺陷的尺寸应考虑为其阔度或长度的三倍。(6)某些迹象,可以相信并非缺陷,但仍应视为缺陷,直至在表面修整以后无该迹象为止。(7)任何似乎属于内层的缺陷,应进行表面磨光以显露其原本性质、尺寸及形状。5.4.5无破损检验无破损检验的比例如下:(1)全熔透对焊—100%超声波检验。(2)局部熔透对焊—至少20%超声波检验。(3)其中一脚长大于12mm的角焊—至少20%超声波检验。6、紧固件工程6.1普通螺栓6.1.1螺栓作为永久性连接螺栓时,当设计有要求或对其质量有疑义时,承包人应进行螺栓实物最小拉力载荷复验,其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3098的规定。6.1.2连接薄钢极采用的自攻螺、拉铆钉、射钉等其规格尺寸应与连接钢板相匹配,其间距、边距等应符合设计要求。6.1.3永久普通螺栓紧固应牢固、可靠、外露丝扣不应少于2扣。6.1.4自攻螺栓、钢拉铆钉、射钉等与连接钢板应紧固密贴,外观排列整齐。6.2高强螺栓6.2.1必须确保型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是按现行国家标准规定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磨擦应单独进行磨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6.2.2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终拧完成1h后、48h内应进行终拧扭矩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6.2.3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除因构造原因无法使用专用扳手终拧掉梅花头者外,未在终拧中拧掉梅花头的螺栓数不应大于该节点螺栓数的5%。对所有梅花头未拧掉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采用扭矩法或转角头进行终拧掉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采用扭矩法或转角法进行终拧并用标记,且按现行规范的规定进行拧扭矩检查。6.2.4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施拧顺序和初拧、复拧扭矩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行业标准《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的规定。6.2.5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拧后,螺栓丝扣外露应为2-3扣,其中允许有10%的螺栓丝扣外露1扣或4扣。6.2.6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连接磨擦面应保持干燥、整洁,不应有飞边、毛刺、焊接飞溅物、焊疤、氧气铁皮、污垢等,除设计要求外磨擦面不应涂漆。6.2.7高强螺栓应采用冲成孔,高强螺栓连接处构件接触面采用喷砂处理,螺栓安装完毕后及时按要求补涂油漆。6.2.8高强度螺栓应自由穿入螺栓孔。高强度螺栓孔不应采用气割扩孔,扩孔数量应征得设计同意,扩孔后的孔径不应超过1.2d(d为螺栓直径)。7、加工制作7.1钢结构制作一般要求(1)构件加工制作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1验收规范和标准。(2)钢结构的制作单位,应根据已批准的技术设计文件对本套施工图纸中的钢结构部分进行深化设计,其内容应包括深化设计说明、节点及构件的构造设计,焊接工艺设计,加工图设计。钢结构制作前,应根据设计文件,本套图纸的要求以及制作厂的条件、编制制作工艺。制作工艺书应包括:施工中所依据的标准、制作厂的质量保证体系,成品的

  本文档为【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我们尽快处理。

  天博体育app下载地址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